球王会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都兰县五龙沟矿区红旗沟-神水滩金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
都兰金辉矿业有限公司:
球王会贵公司《关于申请批准的报告》(金汇矿[2020]96号)和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都兰县五龙沟矿区红旗沟-深水滩金矿开采及辅助工程改造》 ——《关于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西生字[2020]226号),经研究批准如下:
一、拟建项目(项目编号:2020-632822-09-02-000672)位于海西州都兰县宗家镇五龙沟,都兰县城以东276公里。开采类型为金矿,属于改扩建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其中,水闸东沟矿区采用平顶+坡道+盲井开发体系,黄龙沟矿区采用平顶+滑井+边坡开发体系,黑石沟矿区采用平顶+坡道+溜槽开发系统和坡道+溜槽开发系统,红旗沟矿区采用平巷+溜槽+坡道开发系统。矿区5.227平方公里,开采深度4213米至2650米,矿区为采矿而设计。规模90万吨/年青海矿业环评,使用寿命6.3年。现有设施用于矿山工业用地、辅助工业用地、道路、办公和生活设施,现有水闸东沟堆场和红旗沟为堆场。在堆场青海矿业环评,现有的2号尾矿库增加了坝高以供利用,将更换现有的一、二号选矿厂的主要设备。一厂36万吨/年,二厂54万吨/年。产品为浮选金精矿。
项目符合《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和规划环评要求青海矿业环评,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2019 年版)”。我办原则上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技术、区位和生态保护措施。贵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和控制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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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和生产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执行原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资源《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青海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青海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行业规范标准贯穿于整个行业。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闭坑全过程,建设采矿方法科学,资源高效利用,企业管理规范青海矿业环评,生产技术环保,矿山环境优美的绿色矿山。
(二)严格落实“以旧换新”措施。现有项目矿区地面沉降,封闭的1号尾矿库生态修复不足,堆场截留排水沟及淋滤 集水池等配套设施不完善,原矿堆场露天堆放,选厂除尘设施不完善,存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已全面整改。以上整改措施应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并纳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严格控制建设和生产活动范围,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干扰。落实“开挖、治理、修复”要求。黄龙沟堆场符合设计要求库容后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保护野生动物。矿山服务期满后,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实施。
(四)严格落实固废处置措施。矿山废石用于地下填埋、沉陷区处理利用,未使用的供水门东沟、红旗沟堆场处置。选矿系统收尘废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规范暂存,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填埋处置。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做好尾矿库加高、扩建、防渗工作,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Ⅱ类场地修订清单及《尾矿设施设计规范》)进行尾矿坝建设(GB50863-2013)二级库要求设计施工,严格增加库容防渗措施,规范防渗膜铺设,确保尾矿库防渗性能满足等效粘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米,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 cm/秒。
(五)加强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矿井来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井下生产和选矿用水的综合利用。非生产期矿井来水经过沉淀处理。冬季送办公、生活区景观水池暂存。综合利用。在垃圾场设置淋滤水收集池,在选矿厂设置初雨水收集池。收集的淋滤水和初雨水尾矿浓废水和精矿压滤废水回用选矿,生活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实现“城市污水循环利用城市杂项水质”(GB/T18920—2002)),然后用于绿化和降尘。
(六)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分区防渗措施,事故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粘土层防渗性能>0×10- 7 cm/s.改造后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堆场淋滤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采用一般防渗,防渗层应不低防渗厚度1.5米、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 cm/sec.4)定期设置地下水监测井长期监测跟踪和监测地下水。
(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材料堆放、装卸、运输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运营期采用湿法凿岩开采矿石, 爆破时喷水抑尘。 装卸矿场和运输道路洒水降尘。 堆场、尾矿池设置喷水设施进行洒水抑尘。 矿石及成品储存在选矿厂采取“三壁一顶”措施,除尘后通过排风管排放,尾矿库可调整尾矿排出口位置,防止干滩粉尘的发生。有组织的和无组织的采矿、选矿产生的废气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生活热水和取暖用电。
(八)实施噪声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排放标准”(GB12523-201< @1),运行期应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三级标准。
(九)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按要求做好土壤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超过控制值时,必须对受损部位采取控制和消除污染措施土壤。
(十)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尾矿输送管道地面铺设,一备一用,设置符合事故状态采集要求的事故池沿线向上 加强尾矿输送管道和尾矿库选矿 废水回水管道、矿井进水管道等泄漏检测 加强现有尾矿库视频监控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有相关规范,对废气、废水、土壤、噪声等,并定期检查尾矿库和堆场。 ,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三、贵公司要认真履行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项目设计、施工单位认真落实项目环评审批要求,严格执行同时环保设施及主体工程设计。建设与运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生态保护措施和设施落到实处。鼓励通过“环境管家”为项目提供专业的生态环保服务。积极对接项目所在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如项目性质、规模、选址或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青海矿业环评,您的公司应重新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文件批准之日起,开工5年以上的,应当重新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
五、我部门委托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和都兰县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贵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文件原件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和都兰县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根据需要检查。
2020 年 9 月 23 日
是否应该披露选项:应该披露
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海西州生态环境局、都兰县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价中心、西宁中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球王会青海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9月24日发布